知网被作家起诉后表示赔不起
知网被作家起诉后表示赔不起,湖北作家陈应松今年早些时候起诉知网,他在检索时发现,自己一共有300多篇文章被中国知网收录,其中部分文章已经被下载了几百次。知网被作家起诉后表示赔不起。
知网被作家起诉后表示赔不起1知网开始哭穷了。
就在最近,又一位作家起诉知网侵权时,知网运营方表示,再这样下去真的要“赔不起了”:
即使只按200元/千字来算,知网全部在库作品也要赔1200亿元。
知网根本不可能就这些作品,有这么高的获益。
消息一出,不少网友炸了:收钱的时候怎么不嫌多?
来看看是怎么一回事。
“作者、期刊和知网是稳定使用关系”
据上游新闻介绍,这起案件的原告,是湖北作家陈应松。
他此前并非没有使用过中国知网,甚至因为编书等工作原因,还在中国知网付费下载过一些文章,每篇10~30元。
然而他在检索时才发现,自己一共有300多篇文章被中国知网收录,其中部分文章已经被下载了几百次。
得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德馨教授胜诉后,陈应松开始起诉中国知网运营方(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),案件于今年2月22日开庭审理。
目前,陈应松大部分文章已经无法通过中国知网检索到,除了2015年这篇发表在《人生与伴侣》上的《祖坟》。
起诉知网时,陈应松的代理律师表示,原 ……此处隐藏2974个字……立案,今年3月9日公开审理。
一审赔偿22800元
知网不服,正在上诉
庭审中,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辩称,案涉文章为案涉作者已经发表在相关期刊,属于该期刊的具体内容,而该期刊作为汇编作品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著作权,公司已就期刊在中国知网的收录和信息网络传播取得期刊方授权,公司具有合法授权,并未违反法律规定。
公司自20世纪末即开展学术期刊集成上网工作,案涉作者作为专业投稿人,存在大量向期刊投稿并由期刊收录的情况,对于学术期刊被公司收录事宜显然是知情的,但案涉文章作者在此之前从未提出任何异议,应当认为作者实际知情和同意答辩人使用。
经过审理,法院认为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、发行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、汇编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结合本案件,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未经唐效英许可,在其运营的网站中使用了涉案作品,侵害了唐效英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。唐效英要求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,予以支持。
最终,法院判决: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赔偿唐效英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2800元等。
但山东耕清读雨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青元律师透露,对于一审结果,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不服,目前正在上诉,二审开庭时间还没有确定。